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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6 甲、乙約定為共同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其後甲死亡,繼承人為乙及生女丙,經查甲、乙之共同財產共價值新臺幣 100 萬元,乙得分得金額為:
(A)新臺幣 75 萬元
(B)新臺幣 50 萬元
(C)新臺幣 100 萬元
(D)新臺幣 25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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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王妤文 大三上 (2014/12/07)
甲、乙之共同財產共價值新臺幣 100 萬元,所以說 乙可以先拿走50萬元再來,乙.....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sumayyoyo 國二上 (2016/11/08)

不懂, 先拿走50萬元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不是法定財產制才有此請求權嗎? 求救


4F
Daniel Wu 高一上 (2017/03/16)

sumayyoyo

第 1039 條夫妻之一方死亡時,共同財產之半數,歸屬於死亡者之繼承人其他半數 ,歸屬於生存之他方。
100/2=50
50====>歸屬於生存之他方
50
====>歸屬於死亡者之繼承人/2乙和丙
乙50+25=75
丙25
5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1/07)

36 甲、乙約定為共同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其後甲死亡,繼承人為乙及生女丙,經查甲、乙之共同財產共價值新臺幣 100 萬元,乙得分得金額為:
(A)新臺幣 75 萬元

為什麼不是100/2?  因為是共同財產制  100/2=50 一半是乙男的

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

50/2 丙兒只有25    25+50=75 乙男75


清算分離後屬死亡配偶之財產者,始屬其遺產…」,夫妻一方死亡,經生存配偶行使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清算分離後屬死亡配偶之財產者,始屬遺產,由繼承人繼承



36 甲、乙約定為共同財產制為其夫妻財產制,其後甲死亡,繼承人為乙及生女丙,經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