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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0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其立法意旨主要在於:
(A)提升共有土地的處分效率
(B)簡化或消滅共有關係
(C)照顧他共有人之權益
(D)使優先購買權具有物權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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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sta Lin 高三下 (2021/08/17)
土地法§34-1 目的在於消滅土地共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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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共有人出賣其應有部分時,他共有人得以同一價格共同或單獨優先承購,其立法意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