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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警察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5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未經許可而持有專供射擊運動用槍枝者,應如何處罰?
(A)不罰
(B)減輕或免處其處罰
(C)處以行政罰
(D)處以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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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梁桂懷 小一下 (2015/03/19)
槍砲彈刀管制條例第5條之1:手槍、空氣槍、獵槍及其他槍砲、彈藥專供射擊運動使用者,非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不得製造、販賣、運輸、              轉讓、出租、出借、持有、寄藏或陳列。槍砲彈刀管制條例第6條之1:違反前項所定之管理辦法者,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下之罰鍰。              但違反第5條之一,或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而.....看完整詳解
3F
Te Jung Wu 大四下 (2018/03/05)

槍砲6-1第三項
應該是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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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Chou Zion 大一上 (2020/05/29)

因為槍砲6-1第三項但書說違反5-1不適用前段所說的行政罰,所以還是要按照運動用手槍的性質回歸適用第7、8條的規定。

5F
浮生若夢 高三下 (2020/08/15)
射擊運動槍枝彈藥管理辦法

第2條

射擊運動槍枝(以下簡稱槍枝):指依與射擊相關之國際運動總會競賽規則規定,專供射擊比賽項目使用之手槍、步槍、空氣手槍、空氣步槍、飛靶槍及其他經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公告專供射擊運動使用之各式槍枝。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第7條

未經許可,製造、販賣或運輸制式或非制式火砲、肩射武器、機關槍、衝
鋒槍、卡柄槍、自動步槍、普通步槍、馬槍、手槍或各類砲彈、炸彈、爆
裂物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下罰金

未經許可,轉讓、出租或出借前項所列槍砲、彈藥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
以上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供自己或他人犯罪之用,而犯前二項之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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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依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規定,未經許可而持有專供射擊運動用槍枝者,應如何處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