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集會遊行法之規定,各國使領館、代表機構及其館長官邸週邊範圍禁止集會遊行,..-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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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Luke Siva (2014/12/05)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58&FLNO=6 (集遊6)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二、國際機場、港口。 三、重要軍事設施地區。 四、各國駐華使領館、代表機構、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館長官邸。 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內政部劃定公告;第三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國防部劃定公告。但均不得逾三百公尺。第四款地區之週邊範圍,由外交部劃定公告。但不得逾五十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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