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告】5/13(一)起,第三階段頁面上方功能列以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 前往查看

警察/一般警察/鐵路◆中華民國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下列何者屬於憲法第 16 條人民訴訟權保障的核心內容?
(A)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程序
(B)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政策目的
(C)依正當法律程序請求法院救濟
(D)訴訟制度之功能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呱呱 高三上 (2016/03/06)
大法官解釋442號摘錄:憲法第十六條規定人民有訴訟之.....看完整詳解
4F
宋貝利 國二上 (2016/05/22)
釋字第 653 號
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係指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有請求法院救濟之權利(本院釋字第四一八號解釋參照)。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原則,人民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此乃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本院釋字第三九六號、第五七四號解釋參照),不得因身分之不同而予以剝奪(本院釋字第二四三號、第二六六號、第二九八號、第三二三號、第三八二號、第四三0號、第四六二號解釋參照)。立法機關衡量訴訟案件之種類、性質、訴訟政策目的及司法資源之有效配置等因素,而就訴訟救濟應循之審級、程序及相關要件,以法律或法律授權主管機關訂定命令限制者,應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方與憲法保障人民訴訟權之意旨無違(本院釋字第一六0號、第三七八號、第三九三號、第四一八號、第四四二號、第四四八號、第四六六號、第五一二號、第五七四號、第六二九號、第六三九號解釋參照)。
5F
宋貝利 國二上 (2016/05/22)
釋字第 653 號
憲法第十六條保障人民訴訟權,係指人民於其權利遭受侵害時,有請求法院救濟之權利(本院釋字第四一八號解釋參照)。基於有權利即有救濟之原則,人民權利遭受侵害時,必須給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依正當法律程序公平審判,以獲及時有效救濟之機會,此乃訴訟權保障之核心內容



7 下列何者屬於憲法第 16 條人民訴訟權保障的核心內容? (A)訴訟救濟應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