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一個月未交付者,保險人應於十日內催告,並自當期繳費日起算三個月為寬限期間,屆滿未交,其保險契約效力停止。
23.續期保險費自繳費日起多久未交付者,保險人應予催告? (A) 1個月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