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法 第 二 章 保險契約 第 二 節 基本條款
第60條
1.保險遇有前條情形,得終止契約,或提議另定保險費。要保人對於另定保險費不同意者,其契約即為終止。但因前條第二項情形終止契約時,保險人如有損失,並得請求賠償
2.保險人知危險增加後,仍繼續收受保險費,或於危險發生後給付賠償金額,或其他維持契約之表示者,喪失前項之權利。
279. 保險人知危險增加後,於何種情形下,喪失契約終止及損害賠償權利 (A)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