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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學(含大意、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82. 依火災保險條款之規定,保險標的物使用性質有所變更時,而變更是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者,應
(A) 事先
(B) 十日後
(C) 五日後
(D) 七日後 通知保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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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4天 ,已有 1 則答案
thisisfornyet 高二下 (2019/01/30):


第十二條危險變更之通知

  保險標的物本身之危險性質、使用性質或建築情形有所變更,而有增加

  承保之危險事故發生之危險者,如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其

  危險達於應增加保險費或終止契約之程度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事先

  通知本公司。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怠於通知者,本公司得終止契約。

  前項之危險增加,不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者,要保人或被

  保險人應於知悉後十日內通知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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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依火災保險條款之規定,保險標的物使用性質有所變更時,而變更是要保人或被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