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單公告』
主 旨:凡於95年4月30日前持有本公會所屬會員公司簽發之長期住宅火災保險單及一年期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單,自民國95年5月1日起自動適用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所核准修正之「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單」第二章第三十二條「空屋之理賠」及第三章「住宅第三人責任基本保險」等擴大承保範圍部分,特此 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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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住宅火災及地震基本保險」條款,自 (A) 95 年 5 月 1 日(含..-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