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依法得分割之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共有人不能自行協議分割者,任何共有人得申請該管直轄市、縣(市)地政機關調處,不服調處者,應於接到調處通知後幾日內向司法機關訴請處理?屆期不起訴者,依原調處結果辦理之。(A)10(B)15(C)20(D)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