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警察勤務對於民眾私人行為和民事上的法律關係,原則是不予干預,這是何種原則?..-阿摩線上測驗
1F 劉于睿114年警佐班榜首 高三上 (2024/05/13)
警察公共原則亦稱私生活自由原則。
梅可望氏認為:警察以防止公共危害保護公共利益為主體,對人民的私生活,凡不致妨害公共利益者,都不加干涉為原則,尤其是私人自宅的生活,各國警察都採放任主義,但是如果私生活足以影響社會公益,或對該私人本身有重大危害時,警察仍得依法予以拘束,這就是私生活自由的原則。 |
68.警察勤務對於民眾私人行為和民事上的法律關係,原則是不予干預,這是何種原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