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依據教育基本法第九條規定,下列那一項不是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
(A)課程設計與規劃
(B)教育制度規劃與設計
(C)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D)促進教育事業之國際交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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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72), B(17), C(81), D(143), E(1) #4265

詳解 (共 6 筆)

#4578
第9條 中央政府之教育權限如下︰ 一、教育制度之規劃設計。 二、對地方教育事務之適法監督。 三、執行全國性教育事務,並協調或協助各地方教育之發展。 四、中央教育經費之分配與補助。 五、設立並監督國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 六、教育統計、評鑑與政策研究。 七、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八、依憲法規定對教育事業、教育工作者、少數民族及弱勢群體之教育事 項,提供獎勵、扶助或促其發展。 前項列舉以外之教育事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其權限歸屬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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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4197
教育基本法 ( 民國 102 年 12 ...
(共 24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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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89


課程設計與規劃是地方啊

我還以為是學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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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380

實際跟法條有的時後沒辦法「一貫」呢!

如果是考題是促進國際記得還是選中央比較保險,

除非例外啦!沒有可以選的時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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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8353

請問~
地方是不是也可以促進教育事務之國際交流?

我記得幾年前胡自強代表台中市不知與國外哪個市締結為姐妹市

台灣很多教會學校也都與國外醫些學校締結為姐妹校,EX:道明中學、輔仁大學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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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0092

這題應該歸類於學制或教育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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