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家庭暴力防治法」規定,以下那一項與「加害人處遇計畫」有關的敘述是錯誤的?..-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哆啦 高一上 (2015/06/05)
第2條: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 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二、家庭暴力罪:指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其他法律所 規定之犯罪。 三、目睹家庭暴力:指看見或直接聽聞家庭暴力。 四、騷擾:指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 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 五、跟蹤:指任何以人員、車輛、工具、設備、電子通訊或其他方法持續 性監視、跟追或掌控他人行蹤及活動之行為。六、加害人處遇計畫:指對於加害人實施之認知教育輔導、親職教育輔導 、心理輔導、精神治療、戒癮治療或其他輔導、治療。第8條: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整合所屬警政、教育、衛生、... 查看完整內容 |
2F
|
3F
|
4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