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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稅務法規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6 乙公司民國 103 年 7 月 31 日向使用統一發票之甲公司進貨,進貨金額為 3,000 萬元,甲公司未依規定開立 統一發票,卻開立普通收據給乙公司作為憑證,而乙公司未提出扣抵其銷項稅額,以乙公司此項行為,依 稅捐稽徵法第 44 條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未扣抵其銷項稅額免罰
(B)其進貨金額處 5%罰鍰為 150 萬元
(C)其進貨金額處 5%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 100 萬元,本案處罰鍰為 100 萬元
(D)其所漏稅額處 5%罰鍰,但最高不得超過 10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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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陳飾安 小一上 (2014/12/22)
營利事業依法規定應給與他人憑證而未給與,應自他人取得憑證而未取得 ,或應保存憑證而未保存者,應就其未給與憑證、未取得憑證或未保存憑 證,經查明認定之總額(就那張.....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F
高一上 (2015/10/15)
稅捐稽徵法 第44條
4F
咩妹啊 幼兒園下 (2019/10/28)

請問D錯在哪裡?

5F
小竺 (2019/11/03)

請問D錯在哪裡


26 乙公司民國 103 年 7 月 31 日向使用統一發票之甲公司進貨,進貨金..-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