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法規【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準】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下列規定者,其本身之所得及其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除銷售貨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免納所得稅:六、其董監事中,主要捐贈人及各該人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之親屬擔任董監事,人數不超過 全體董監事人數三分之一。
30 依土地稅法之規定,下列何者不是私人捐贈供依法設立私立學校使用之土地免徵土地..-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