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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人事行政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9 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提出復審程序之要件?
(A)認為原處分機關之行政處分違法或顯然不當
(B)損害公務人員權利或利益者
(C)服務機關或政風主管機關所為之行政處分
(D)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黃辰澤 小六下 (2014/12/17)
公務人員保障法第25條: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非現職公.....看完整詳解
2F
Ou 國二上 (2019/10/26)

附上複審、(再)申訴之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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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https://slidesplayer.com/slide/11178917/


第 25 條(複審)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或人事主管機關 (以下均簡稱原處分機關) 所為之行政處分,認為違法或顯然不當,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依本法提起復審。非現職公務人員基於其原公務人員身分之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同。
公務人員已亡故者,其遺族基於該公務人員身分所生之公法上財產請求權遭受侵害時,亦得依本法規定提起復審。

第 77 條(申訴、再申訴)

公務人員對於服務機關所為之管理措施或有關工作條件之處置認為不當,致影響其權益者,得依本法提起申訴、再申訴。公務人員提起申訴,應於前項之管理措施或處置達到之次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公務人員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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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下列何者非公務人員提出復審程序之要件? (A)認為原處分機關之行政處分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