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稽法48-1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之案件,下列之處罰一律免除;其涉及刑事責任,並得免除其刑:
一、第41~45條之處罰。→41~43(漏稅罰) 44,45(行為罰)
二、各稅法所定關於逃漏稅之處罰。→漏稅罰
24 納稅義務人自動向稅捐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者,凡屬未經檢舉及未經稅捐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