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行政機關所為之違法授益處分,雖與依法行政原則相背離,惟依我國行政程序法之相關..-阿摩線上測驗
1F 林小朱 高三下 (2015/03/23)
信賴保護原則之意涵: 係指人民對行政機關之行為已產生信賴,且該信賴值得保護,則行政機關不得變更其行為,致人民遭受不可預見的負擔或喪失利益,但若有基於保護或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而必須變更其行為者,則必須對人民 利益之損失予以補償。信賴保護原則主要來自法安定性之要求,具體表現在行政程序法第8條規定:「行政行為,應以誠實信用之方法為之,,並應保護人民正當合 理之信賴」。 信賴保護原則攸關憲法上人民權利之保障, 故凡公權力之行使,不論係授益行政處分之撤銷或廢止,抑或行政法規之廢止或變更均有其適用。(按所謂授益行政處分,係指該行政處分賦予相對人某種權利或法律上利益,或該行政處分確認相對人具有某種權利或法律上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