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對於無期徒刑假釋後滿 20 年或在有期徒刑所餘刑期內,未經撤銷假釋者。下列敘..-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4F Jamie 高三下 (2016/08/28)
有關刑法上假釋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 102 年 - 102年地方五等(第二天)#13802 答案:B A. 累犯可以假釋,但三犯不得假釋。 B. 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假釋撤銷後,其出獄日數不算入刑期內。」假釋資格一旦遭到撤銷,那麼接受假釋的受刑人就必須回到監獄裡,而且以假釋當天為準,繼續服完剩下的刑期。 |
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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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F chou-2 國三上 (2023/06/19)
關於c選項,官方更新後的答案已非錯誤。 原因在於,釋字775並沒有明文說明,加重本刑1/2絕對會違憲,大法官主要是質疑最低刑度皆須加重1/2的情況,提供量刑加重少於本刑1/2的法律裁量空間。 透過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條款,提供給法院裁量當犯罪情況有情形輕微、處罰嚴重時,可以減刑規定。 參照 "一律加重最低本刑,於不符合 刑法第 59 條所定要件之情形下,致生行為人所受之刑罰超過其所應 負擔罪責之個案,其人身自由因此遭受過苛之侵害部分,對人民受憲 法第 8 條保障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 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於此範圍內,有關機關應自本解釋公布之日 起 2 年內,依本解釋意旨修正之。於修正前,為避免發生上述罪刑 不相當之情形,法院就該個案應依本解釋意旨,裁量是否加重最低本 刑。" 目前實務還沒修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