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甲登報懸賞尋找走失的父親乙及其所攜帶之重要勳章,丙不知懸賞廣告而收留乙,並..-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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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1/08/17)
縱有懸賞廣告之報酬請求權,仍無礙於適法無因管理之成立。又,懸賞廣告並無請求必要及有益費用之規定,可知C選項之論述係依176之規定請求。故B錯在於應成立適法無因管理。 A選項依據165條1項規定之反面解釋,於行為完成後不得撤回懸賞廣告。 D選項依據164條第4項規定,縱不知懸賞廣告而完成該行為者,仍取得報酬請求權。 第 164 條 以廣告聲明對完成一定行為之人給與報酬者,為懸賞廣告。廣告人對於完成該行為之人,負給付報酬之義務。 數人先後分別完成前項行為時,由最先完成該行為之人,取得報酬請求權;數人共同或同時分別完成行為時,由行為人共同取得報酬請求權。 前項情形,廣告人善意給付報酬於最先通知之人時,其給付報酬之義務,即為消滅。 前...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