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菸害防制法原第 8 條第 1 項規定:「菸品所含之尼古..-阿摩線上測驗
1F 利維毯毯~ 國一下 (2023/06/19)
(A) 強制標示義務限制了菸商之不表意自由
(B) 強制標示義務雖限制了菸商的財產權,但仍屬財產權的社會義務之範疇
(C) 針對菸品有強制標示義務的規定,但酒品或保健食品並未有相同規定,因此違反平等原則
(D) 強制標示義務的規定,並未逾越比例原則 釋字第577號 解釋文 憲法第十一條保障人民有積極表意之自由,及消極不表意之自由,其保障之內容包括主觀意見之表達及客觀事實之陳述。商品標示為提供商品客觀資訊之方式,應受言論自由之保障,惟為重大公益目的所必要,仍得立法採取合理而適當之限制。 國家為增進國民健康,應普遍推行衛生保健事業,重視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菸害防制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菸品所含之尼古丁及焦油含...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