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淺見如下:
(D)若 A、B、C 為必要共同訴訟事件(撤銷訴訟)之共同原告,但僅 A 與 B 踐行了訴願程序,在 C 尚未補行提起訴願之前,A、B、C 不得共同提起撤銷訴訟
→行政訴訟法 第40條:共同訴訟人各有續行訴訟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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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下列有關行政訴訟法上共同訴訟之敘述,何者錯誤? (A)某一土地重劃案範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