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9 下列情形中,何者不是民法明定得因被繼承人宥恕而不喪失繼承權之情形?
(A)持刀威脅被繼承人變更遺囑,並因此受刑之宣告
(B)以詐術使被繼承人訂立遺囑
(C)故意致同順序之繼承人於死,而受刑之宣告
(D)潛入立遺囑人辦公室撕毀其所立遺囑


答案:C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haha 小一上 (2018/06/27)
第 1145 條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2F
行雲流水 大一下 (2019/12/04)
1145 條
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
一、故意致被繼承人或應繼承人於死或雖未致死因而受刑之宣告者。
二、以詐欺或脅迫使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使其撤回或變更之者

三、以詐欺或脅迫妨害被繼承人為關於繼承之遺囑,或妨害其撤回或變更
之者。
四、偽造、變造、隱匿或湮滅被繼承人關於繼承之遺囑者。
五、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
者。
前項第二款至第四款之規定,如經被繼承人宥恕者,其繼承權不喪失。

39 下列情形中,何者不是民法明定得因被繼承人宥恕而不喪失繼承權之情形? (A..-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