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58 甲某日前往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控乙無權侵入其住居,檢察官調查後,以乙犯刑法第 306 條第 1 項 之侵入住居罪起訴乙,第一審法院於審理中發現,乙係因甲的邀請而進入甲家,事先已得甲之同意, 故為無罪判決,因甲具狀請求,檢察官遂對無罪判決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於審理中發現,乙雖為 甲邀請進入家中,但乙進入後曾另行起意,試圖竊取甲之物品,但未得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第二審法院應為竊盜未遂罪之有罪判決
(B)竊盜與侵入住居兩部分事實,具有裁判上一罪之關係
(C)第二審蒞庭檢察官應當庭聲請法院補判
(D)第二審法院應認為上訴無理由而駁回上訴代號:1901 頁次:12-10
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
-
102 年 - 102-1 專技高考_律師: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18437
答案:
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0.533
討論
私人筆記( 0 )
1F
久釀
小一下 (2015/07/20)
83台非69「法院不得就未經起訴之犯罪審判;又法院諭知被告科刑之判決,得就起訴之犯罪事實,變更檢察官所引應適用之法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八條、第三百條分別定有明文。因之,法院之審判固應以起訴之犯罪事實為範圍,但法院於不妨害
事實同一
之範圍內,仍得自由認定事實,適用法律,科以刑罰」
本案非事實同一。侵入住宅事實部分368駁回
71台上1705「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八條所謂第二審法院認為上訴無理由,應以判決駁
回之者,係指
第一審判決與第二審審理結果所應為之判決相同者
而言
」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58 甲某日前往地方法院檢察署,指控乙無權侵入其住居,檢察官調查後,以乙犯刑法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