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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一)(刑法、刑事訴訟法、法律倫理)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6 服務於臺北市政府的某專員甲,多年前向乙借錢,逾期甚久未歸還,一日,乙向甲表示,如甲將其 承辦之某件招標工程底價告知,即可免除其債務,當時甲雖未表示同意,惟心已默許,嗣後,即將 招標底價洩漏於乙,乙亦免除甲之債務。事後,乙為邀寬減,乃向檢察機關告知此事。下列敘述, 何者錯誤?
(A)甲雖受利益在後,但約定在先(默契),仍無礙於成立刑法第 122 條第 2 項收受不正利益因而為 違背職務行為罪
(B)甲嗣後將招標底價洩漏於乙,另成立刑法第 132 條之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
(C)甲之收受不正利益罪與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依實質競合關係論處
(D)乙之所為應成立刑法第 122 條第 3 項行賄罪中之「交付不正利益罪」,但因其自首,減輕或免除 其刑代號:1201 頁次: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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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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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h 幼兒園下 (2017/07/25)
實質競合=數罪併罰的別稱正.....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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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108司法特考法警上榜 大一下 (2019/05/03)
不都是妨礙國家執行職務公正性
而為法條競合嗎?
3F
Kevin Chen 高二上 (2021/06/25)

刑法122一項& 132一項--> 均規定於同罪章(瀆職罪章)

前開兩罪僅侵害同一法益-->因此法條競合,留重罪(刑法122二項)

16 服務於臺北市政府的某專員甲,多年前向乙借錢,逾期甚久未歸還,一日,乙向甲表..-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