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具保]—
第 93 條
第3項 前項情形,未經聲請者,檢察官應即將被告釋放。但如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如不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而有必要情形者,仍得聲請法院羈押之。
76條
41 甲涉嫌刑法第 122 條第 2 項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犯罪嫌疑重大,檢察官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