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199 條 (拘提之禁止)鑑定人,不得拘提。
(A)刑訴198條→檢察官V(B)刑訴197條準用175條的4項→最遲應於到場日24小時前送達(C)刑訴197條準用175條的3項→偵查中檢察官;審判中法官(D)刑訴199條→鑑定人不得拘
51 甲涉嫌業務過失致死罪,在偵查中,檢察官選任乙擔任鑑定人,在偵查庭開庭前一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