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商法第97條規定:「
I 碰撞之各船舶有共同過失時,各依其過失程度之比例負其責任,不能判定其過失之輕重時,各方平均負其責任。
II 有過失之各船舶,對於因死亡或傷害所生之損害,應負連帶責任。」
依題意,就貨物賠償責任之部分,經鑑定雙方均有過失,但不能判定過失比例,適用本條第一項之規定,各方平均負責;就死傷之部分,依本條第二項規定,應負連帶責任。
40 甲航運公司之 A 輪在航海中與乙航運公司之 B 輪相撞,二輪之船員均有死傷..-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