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意定代理之代理人 ②限制行為能力人..-阿摩線上測驗
1F 97141346 國二下 (2016/07/21)
因無人解答,獻醜一下: ①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意定代理之代理人→104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得為代理人 ②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合會 之會首 →709條之2第3項,立法理由上合會會首依其性質,需負擔眾多義務,故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擔任 ③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單獨受領債務人之清償,使債權消滅 →受領他人的欠債,純獲法律上利益,見77條但書 ④受輔助宣告之人於時效完成後,復以契約承認債務時,應得輔佐人同意 →時效抗辯,沒有規定在15條之2第1項各款需輔助人同意事項,但依其性質,仍應有輔助人同意。 ⑤受輔助宣告之人為拋棄繼承權時,應得輔佐人同意→規定在15條之2第1項第6款,需輔助人同意。 第 709-2 條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 會首不得...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