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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237 依採購法規定,違反第65條之規定轉包者被刊登累計二次以上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幾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A)6個月。
(B)1年。
(C)2年。
(D)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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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簡單
最佳解!
cindy79328 小五上 (2018/09/17)
採購法第103條: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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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李家逸 小六上 (2019/10/22)

已修法,沒有適合的答案

第103條(停權廠商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期限)


  依前條第三項規定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下列期間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一、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五款、第十五款情形或第六款判處有期徒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二、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十三款、第十四款情形或第六款判處拘役、罰金或緩刑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一年。但經判決撤銷原處分或無罪確定者,應註銷之。

  三、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第七款至第十二款情形者,於通知日起前五年內未被任一機關刊登者,自刊登之次日起三個月;已被任一機關刊登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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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F
【站僕】摩檸Morning 國三下 (2019/10/22)
原本題目:

237 依採購法規定,違反第65條之規定轉包者被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幾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A)6個月。 (B)1年。 (C)2年。 (D)3年。

修改成為

237 依採購法規定,違反第65條之規定轉包者被刊登累計二次以上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商,於幾年內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 (A)6個月。 (B)1年。 (C)2年。 (D)3年。

237依採購法規定,違反第65條之規定轉包者被刊登累計二次以上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廠..-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