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 第5條
一、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者。其範圍得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
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 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 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得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 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836機關訂定投標廠商須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之特定資格條件者,其範圍得為截止投標日..-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