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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 - 藥事行政與法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69 醫師法對於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者之處分,下列何者正確?
(A) 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
(B) 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
(C) 處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
(D) 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其所使用之藥械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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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10
 【站僕】摩檸Morning:有沒有達人來解釋一下?
倒數 1天 ,已有 1 則答案
嘉藥楊鴿 younger 大三上 (2021/07/18):

醫師法

第 28 條
未取得合法醫師資格,執行醫療業務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得併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但合於下列情形之
一者,不罰:
一、在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醫療機構,於醫師指導下實習之醫學院、校學
生或畢業生。
二、在醫療機構於醫師指示下之護理人員、助產人員或其他醫事人員。
三、合於第十一條第一項但書規定。
四、臨時施行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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