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政府--直接高風險
洗錢防制法 第 7 條第2項
確認客戶身分程序所得資料,應自業務關係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臨時性交易者,應自臨時性交易終止時起至少保存五年。但法律另有較長保存期間規定者,從其規定。
69.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計畫應包括確認客戶身分之政策、程序及控管機制,..-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