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開發行股票公司之股東會可以用視訊會議之方式進行。
中華民國107年8月1日修正公布之公司法(已於107年11月1日施行[1]),增訂第172條之2,其中第1項規定:「公司章程得訂明股東會開會時,以視訊會議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方式為之。」
題目舊題新解
15 A 股份有限公司於民國 99 年度之股東常會,採行電子投票及委託書代理出席..-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