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第 128-1 條,補充說明,修法後增訂第二項,開放政府或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得不設置董事會,僅置董是一人或兩人。惟應於章程中明定。
4 我國公司法於民國 90 年修法時,已引進一人公司的法制,請問所謂之「一人」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