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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法、法學英文)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1 甲將貨物一批交由乙航運公司以海運運送至美國洛杉磯,並以支票新臺幣 10 萬元支付運費,由乙航運公司簽發載貨證券交付與甲,甲再將該載貨證券背書轉讓與丙。其後,甲所簽發之支票因存款不足而被退票,而丙持載貨證券取貨,請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航運公司應交付該貨物給丙
(B)乙航運公司可行使留置權而拒絕交付
(C)乙航運公司可以撤銷運送契約而要求丙依不當得利而支付運費
(D)乙航運公司可以要求丙依運送契約之受讓人而支付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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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iaohosiouch 小一上 (2017/03/14)
海商法第58條第1項:「載貨證券有數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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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甲將貨物一批交由乙航運公司以海運運送至美國洛杉磯,並以支票新臺幣 10 萬..-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