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依據國民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學生資料蒐集與分析」由以下何處(室)掌理? ..-阿摩線上測驗
3F yulin 高一上 (2016/04/25)
輔導室業務職掌 1.綜理輔導室業務,主持輔導工作會議,規劃輔導室設施與設備,整編及執行輔導室預算,彙報各項輔導業務統計資料事項。 2.擬定學校輔導工作、行事曆及章則。規劃與統籌實施學生輔導與諮商、學生個案輔導研究及推廣。學生輔導資料之蒐集、整理、分析、保管轉移及提供教師參考等事項。協助教師處理學生輔導資料電子化業務,建立檔案及保存。 3.規劃與執行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騷擾與性侵害、性別平等教育之輔導、課程與研習之相關活動。 4.規劃推動特殊教育實施方案、家庭及社會資源聯繫。組織及運作「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辦理學校日活動。規劃與執行新移民子女之輔導及家庭教育(含親職教育)活動。辦理學習型家庭事項... 查看完整內容 | ||
4F Sharon☕️ 高二上 (2017/02/10)
第 14 條 .....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處、室掌理事項,得參照下列各款辦理: 一、教務處:課程發展、課程編排、教學實施、學籍管理、成績評量、教 學設備、資訊與網路設備、教具圖書資料供應、教學研究、教學評鑑 ,並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教育輔導等事項。 二、學生事務處:公民教育、道德教育、生活教育、體育衛生保健、學生 團體活動及生活管理,並與輔導單位配合實施生活輔導等事項。 三、總務處:學校文書、事務、出納等事項。 四、輔導室(輔導教師):學生資料蒐集與分析、學生智力、性向、人格 等測驗之實施,學生興趣成就與志願之調查、輔導及諮商之進行,並 辦理特殊教育及親職教育等事項。 五、人事單位:人事管理事項。 六、主計單位:歲計、會計及統計等事項。 設教導處者,其掌理事項包括前項教務處及學生事務處業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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