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第329條第2項規定,自訴人未委任代理人,法院應定期間以裁定命其委任代理人;逾期仍不委任者,應諭知不受理判決。
31.自訴代理人經合法通知無正當理由不到庭,法院再行通知,並告知自訴人,自訴代理..-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