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增修條文 第2條: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 ,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
第1條 本法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二條第四項規定制定之。
第2條(會議定位) 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之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 前項所稱國家安全係指國防、外交、兩岸關係及國家重大變故之相關事項。
50 總統決定國家安全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下列何項正確? (A)國家安..-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