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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勤務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21 近來少數員警舉發拒絕酒測案件,未當場明確告知違規人全部法律效果,致行政訴訟判決撤銷拒測之處分,因此,員 警取締酒駕時,認定駕駛人拒絕酒測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第 4 項),應告知相關之法律效果。而這些 法律效果,下列何者錯誤?
(A)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
(B)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得向汽車所有人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
(C)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D)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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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石勒 高一上 (2015/05/04)
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看完整詳解
3F
鷹谷竹智 高二上 (2019/02/19)
民國 107 年 06 月 13 日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第 4 項
第 35 條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經測試檢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扣其駕駛執照一年;附載未滿十二歲兒童或因而肇事致人受傷者,並吊扣其駕駛執照二年;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一、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
二、吸食毒品、迷幻藥、麻醉藥品及其相類似之管制藥品。
汽車駕駛人有前項應受吊扣情形時,駕駛營業大客車者,吊銷其駕駛執照;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
汽車駕駛人於五年內違反第一項規定二次以上者,處新臺幣九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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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aerxisi 國三上 (2019/09/03)

拒測罰緩現已提高至18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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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F
阿摩托車 高一上 (2022/01/03)

汽機車駕駛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十八萬元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如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者,吊銷其駕駛執照,並不得再考領:

21 近來少數員警舉發拒絕酒測案件,未當場明確告知違規人全部法律效果,致行政訴訟..-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