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有關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
(B)須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的連署,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始能通過
(C)不信任案通過後,行政院院長應辭職並得逕行解散立法院
(D)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2年內不得對行政院院長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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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55), B(1895), C(162), D(82), E(0) #154023

詳解 (共 6 筆)

#137317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3 條 三、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 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 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 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 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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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834
(A) 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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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三條 (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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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48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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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6551
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是行政院嗎?怎麼又變成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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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418341
未解鎖
法規名稱: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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