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下列何人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A)國策顧問
(B)大法官
(C)立法院長
(D)監察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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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 B(187), C(4195), D(76), E(0) #159417

詳解 (共 2 筆)

#503819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四項前段: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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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5898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3款規定: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5項規定:

總統於立法院通過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後十日內,經諮詢立法院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但總統於戒嚴緊急命令生效期間,不得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應於六十日內舉行立法委員選舉,並於選舉結果確認後十日內自行集會,其任期重新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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