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依預算法規定,政府各機關暨公營事業、政府捐助基金百分之五十以上成立之財團法人及政府轉投資資本 百分之五十以上事業,編列預算於平面媒體、廣播媒體、網路媒體(含社群媒體)及電視媒體辦理政策及 業務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下列何者非其規定之目標?
(A)維護執行效益
(B)行政中立
(C)維護新聞自由
(D)維護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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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54), B(30), C(44), D(28), E(0) #3369655
統計: A(354), B(30), C(44), D(28), E(0) #3369655
詳解 (共 4 筆)
#6354832
又鎖 有啥好鎖
預算法第 62 條之 1 規定:「基於行政中立、維護新聞自由及人民權益,政府
各機關… ,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
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並奉 總統於 100 年 1 月
26 日公布施行。
各機關… ,編列預算辦理政策宣導,應明確標示其為廣告且揭示辦理或贊助
機關、單位名稱,並不得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並奉 總統於 100 年 1 月
26 日公布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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