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假設我國某次立法委員選舉結果如下:在 113 席總席次中,甲政黨獲得 57 席,乙政黨獲得 45 席,丙政
黨獲得 6 席,丁政黨獲得 5 席。依照我國現行憲政制度,此結果對於未來立法院的組成和運作情形之敘
述,下列說法何者最正確?
(A)此次選舉之後甲政黨可立即取得組閣權
(B)乙政黨席次已達到提議罷免總統的門檻
(C)丁政黨席次應是全來自單一選區勝選而取得
(D)丙、丁兩政黨合作即可通過監察委員的任命案
統計: A(243), B(901), C(61), D(28), E(0) #1330133
詳解 (共 2 筆)
某國國會議員選舉結果,甲黨獲得48席,乙黨獲得53席,丙黨獲得9席,丁黨獲得3席。依據上述資訊,如果這個國家的選舉係採單一選區相對多數決制,關於該國的選舉結果和未來政黨政治的發展,下列哪項推論最可能?
(A)總得票數最多的政黨是乙黨(B)政黨必須聯盟籌組聯合內閣
(C)丙黨是法案通過的關鍵少數(D)甲乙兩黨未來將會輪流執政
高中(學測,指考)◆公民- 99 年 - 九十九學年大學入學考試中心指定科目考試 [公民與社會]答案:C
(A)由於採取的是相對多數決制,表示在選區中不管是多贏一票或是多贏一千票都是贏,所以雖然乙黨獲得最多席次,但無法確定乙黨所獲得的總票數一定是最多的。
(B)由各黨所獲得席次可知總席次為 113 席,沒有任何一個政黨取得過半的席次。雖然乙黨並未取得過半數的席次,但也有可能由乙黨自組內閣,形成少數內閣。
政治學中『少數政府』與『多數政府』的定義:
『多數政府』(Mojority Government):在總理制(內閣制)國家,當執政黨掌握立法院或國會絕對多數席次時,就會有一個『多數政府』,或是由兩個或三個政黨的安定聯盟,形成絕對多數形態的政府,許多歐洲國家與澳洲都有此例。此情況的多數政府,一般多都代表著穩定,但民主素養不足的國家則易流於獨裁與威權,且常有政治利益之問題,實際上暗藏了許多不穩定的危機。
『少數政府』(Minority Government):『少數政府』又稱『少數內閣』,是最大黨僅贏得『未達到半數的最高得票數』,但不是多數國會或立法院席次的國會或立法院所組成的國會內閣,因此必須不斷的尋求其他黨的支持,以利於通過法案或避免不信任案的通過。一般而言,『少數政府』通常較『多數政府』不安定,因為反對黨只要簡單的不信任投票即可拉下政府。在兩院制國家,『少數政府』這名稱意味著當執政政黨在議院裡並非多數時,信任度常被認為是非常艱難的,因為其領導人會逃避責任,且歸罪反對黨。然而,『少數政府』卻比較不會專制獨裁,因為它常需與不同的政黨取得妥協以確保法案的通過。
(C)甲黨或乙黨若聯合丙黨將可擁有過半(超過 57 席)的席次,因此在推動法案時,丙黨容易成為決定法案通過與否的關鍵少數。在議會中,各項法案要通過,必須有過半數以上的支持,因甲、乙兩黨均未過半,表決時丙黨的 9 席無論支持甲黨或乙黨,皆足以使甲黨或乙黨超過半數通過決議,故丙黨為關鍵少數。
(D)將由最大黨優先有組閣權,若執政期間通過對內閣的不信任案,才有可能換黨執政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