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共同事業戶內之人口排序,下列何者正確?
(A)戶長、寄居人、受僱人、學生、收容人、其他成員
(B)戶長、受僱人、學生、收容人、其他成員、寄居人
(C)戶長、收容人、受僱人、寄居人、學生、其他成員
(D)戶長、受僱人、收容人、學生、寄居人、其他成員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9), B(1003), C(13), D(100), E(0) #1624564
統計: A(39), B(1003), C(13), D(100), E(0) #1624564
詳解 (共 3 筆)
#3599408
戶籍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4 年 07 月 10 日
第4條
共同生活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
一、戶長。
二、戶長之配偶。
三、戶長之直系尊親屬。
四、戶長之直系卑親屬。
五、戶長之旁系親屬。
六、其他家屬。
七、寄居人。
共同事業戶內之人口,其排列次序如下:
一、戶長。
二、受僱人。
三、學生。
四、收容人。
五、其他成員。
六、寄居人。
共同事業戶戶長另設有共同生活戶或單獨生活戶者,應註明其戶籍地址。
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