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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含總則、物權、親屬與繼承)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7 甲以販售水果為業,在市場攤位上豎立牌告,標示「香蕉每斤三十元」。甲之標價舉動,其法律性質為何?
(A)意思表示
(B)意思通知
(C)觀念通知
(D)事實行為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Jenny Lee 國二下 (2015/06/01)
1.意思通知:乃表示人表示一定期望的行為。對於法定代理人的催告(民八○)、對要約的拒絕(民一五五)等,如之催告或請求等屬之。2.觀念通知:乃表示人表示對一定事實的觀念或認識。召集社員總.....看完整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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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use Jeffery 小三下 (2016/03/27)
意思通知即準法律行為例如如中斷時效進行之請求、對於是否行使承認權等之催告
意思表示即法律行為例如 單獨、契約、共同
很好分辨的方法是意思「一表示」就成立法律行為了,意思「通知」沒有馬上成立法律行為,是只是先手、預備、前一步。那觀念通知和意思通知差在那裡?二者皆是準法律之一
觀念通知:即表意人表示對事實觀念之通知,如:社團召社員總會之通知、債權讓與之通知、買賣標的物有瑕疵之通知
意思通知:即表意人雖非直接意欲發生法律關係,但已意識到某種法律效果,因之為表意行為,作為效果發生之準備;既表意人表示一定期望之行為,拒絕要約、社員召集總會之請求
一、觀念通知 一定會加上「通知」二字,意思通知較多元如「請求」、「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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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 大一上 (2019/06/22)

民法第 154 條

① 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n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拘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n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

7 甲以販售水果為業,在市場攤位上豎立牌告,標示「香蕉每斤三十元」。甲之標價舉動..-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