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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104年 - 104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22510 | 科目: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104年 - 104 警察特種考試_三等_警察法制人員: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22510

年份:104年

科目:行政法與警察行政違規調查裁處作業

7 義務人或利害關係人得於警察行使職權時,當場陳述理由,表示異議。若警察認為異議有理由者,應如何?
(A)立即停止或更正執行行為
(B)移請地方法院簡易庭裁決
(C)檢卷呈請上級主管機關決定
(D)檢附理由移請地方法院行政訴訟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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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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