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法 第 79-1 條
預告登記--請求權人 檢附 登記名義人 之 同意書為之:
一、土地權利移轉或消滅 之請求權。
二、土地權利內容或次序變更 之請求權。
三、附條件或期限 之請求權。
預告登記未塗銷前--登記名義人處分土地,對於前面的請求權有妨礙者無效。
預告登記 因 徵收、法院判決、強制執行 無排除之效力。
7 預告登記,對於因下列何種事由而為之新登記,具有排除之效力? (A)土地交換..-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