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你是派出所警員,受命執行甲女遭其夫乙家暴案,法院核定相關物品使用權保護令,於保護甲女 至住居所拿取機車及生活上物品時,對乙男拒絕交付聲明異議之處置,如認其無理由,下列何者 錯誤?
(A)請村里長協助勸說
(B)通知家防官到場協助
(C)於不逾越必要程度下強制取交被害人
(D)停止執行,報請核發保護令之法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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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18), B(54), C(396), D(1849), E(0) #2938449

詳解 (共 7 筆)

#5530574
你是派出所警員,受命執行甲女遭其夫乙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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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01995
家庭暴力防制法第22條
警察機關應依保護令,保護被害人至被害人或相對人之住居所,確保其安全占有住居所、汽車、機車或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
前項汽車、機車或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相對人應依保護令交付而未交付者,警察機關得依被害人之請求,進入住宅、建築物或其他標的物所在處所解除相對人之占有或扣留取交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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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6182
以交付兒女為義務人不依保護令交付未成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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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6188
第 22 條 警察機關應依保護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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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9557
第 27 條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執行保護令之方法、應遵行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原核發保護令之法院裁定之。 對於前項法院之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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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6900
家庭暴力防治法
當事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執行保護令之方法、應遵行之程序或其他侵害利益之情事,得於執行程序終結前,向執行機關聲明異議。
前項聲明異議,執行機關認其有理由者,應即停止執行並撤銷或更正已為之執行行為;認其無理由者,應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原核發保護令之法院裁定之。
對於前項法院之裁定,不得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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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目所示之D選項:認無理由,應繼續執行,並於十日內加具意見,送原核發保護令之法院裁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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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6852
請問,通知村里長協助勸說有什麼根據嗎?還是作業程序裡有寫到????找超久都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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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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