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蒐集管理及運用辦法第 2 條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個人生物特徵識別資料:指具個人專屬性而足以辨識個別身分之指紋
及臉部特徵資料。
舉例來說:拿你雙胞胎妹妹的護照 即始你跟你妹長得一模一樣 你們的指紋也絕對不會一致
7 2012 年英商林某肇事潛逃出境之手法為冒用長相較像之同事未被境管的護照,當..-阿摩線上測驗